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应急〔2018〕74号》文件,企业要做安全承诺公告。
一、公告内容
1.企业状态:主要公告企业当天的生产运行状态和可能引发安全风险的主要活动。如有几套生产装置,其中几套运行,几套停产;厂区内是否存在特殊作业及种类、次数;是否存在检维修及承包商作业;是否处于开停车、试生产阶段等。
2.企业安全承诺:企业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研判的基础上,落实相关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当日所有装置、罐区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安全风险是否得到有效管控。
二、公告方式。
1.公告时间:每天上午10时更新,至次日上午10时。
2.公告地点:属地安全监管部门网站;企业主门岗显著位置设置的显示屏(安全承诺公告牌示例见附件)。企业设置的显示屏,要求文字图像显示清晰,安装位置符合防火防爆规定,保证人员、车辆安全通行。